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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防水等级划分

文章出处: http://www.jndqsm.com/ 责任编辑: 未知 人气: 100 发表时间: 2020-08-05 10:30:38

  据《地下工程防水规范》GB50108-2008,建筑物的地下防水等级分为4个等级:一级防水对应防水层要求是三道及以上;二级防水对应防水层要求是二道以上;三级、四级对应防水层要求是一道。下面是地下室防水等级详细介绍。

 

 

地下室防水等级划分

 

  一级:不允许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

 

  适用范围:人员长期停留的场所;因有少量湿渍会使物品变质,失效的储物场所会严重影响设备正常运转和危及工程安全运营的部位;极重要的战备工程、地铁车站。

 

  二级: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

 

  工业与民用建筑:湿渍总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包括顶板,墙面、地面)的0.1%,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1平方米,任意100平方米防水面积不超过2处;

 

  其他地下工程:湿渍总面积不大于防水面积的0.2%,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2㎡,任意100㎡防水面积不超过3处;其中隧道工程还要求平均渗水量不大于0.05L/平方米。

 

  适用范围:人员经常活动的场所;在有少量湿渍的情况下,会使物品变质、失效的储物场所及基本不影响设备正常运转和工程安全运营的部位;重要的战备工程!

 

  三级:有少量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

 

  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3平方米,单个漏水点的漏水量不大于2.5L/d,任意100平方米防水面积不超过7处。

 

  适用范围:人员临时活动场所;一般战备工程

 

  四级:有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

 

  整个工程平均漏水量不大于2L/平方米,任意100平方米防水面积上的平均漏水量不大于4L/平方米

 

  适用范围:对渗漏水无严格要求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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